2 神每步作工與神名的關係是什麼?
(1)律法時代神取名耶和華的意義
參考聖經:
「神又對摩西說:『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:「耶和華——你們祖宗的神,就是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,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。」耶和華是我的名,直到永遠;這也是我的紀念,直到萬代。』」(出3:15)
相關神話:
「『耶和華』這名是在以色列當中作工我所取的名,其原意就是能憐憫人、能咒詛人,又能帶領人生活的以色列人(即神的選民)的神,是大有能力、滿有智慧的神……就是說,只有耶和華是以色列選民的神,是亞伯拉罕的神、以撒的神、雅各的神、摩西的神,也是所有以色列眾百姓的神。所以當代的以色列人除了猶太邦族以外,人都敬拜耶和華,為他獻祭在祭壇上,在聖殿裡穿祭司袍事奉耶和華,他們所盼望的是耶和華的再現。……『耶和華』這個名是為著律法下的以色列民而固有的名。每一個時代每一步作工,我的名都有代表意義,不是無根無據的,就是每一個名都代表一個時代。『耶和華』代表律法時代,是以色列人對他們所敬拜的神的尊稱……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「救主」早已駕著「白雲」重歸》
「在律法時代,以耶和華這個名作了帶領人類的工作,在地上開展了第一步工作。作這步工作就是建造聖殿、建造祭壇,以律法來帶領以色列民,作工在以色列民中間。帶領以色列民,也就是在地上開展他工作的根據地,以此根據地來擴展以色列以外的工作,就是從以色列開始往外擴展,以後的人逐漸都知道耶和華是神,是耶和華造了天地萬物,是耶和華造了所有的受造之物,藉著以色列民往外擴展工作。以色列之地是耶和華在地上作工的第一個聖地,神在地上作工,最初是在以色列全地,這是律法時代作的工作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三)》
「在律法時代,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,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,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,與埃及人並無關係,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,以誡命來要求他們,是否守安息日,是否孝敬父母,是否拜偶像等等,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。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,或者被石頭砸死,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,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。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,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。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。耶和華定誡命、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,順服他的話,不至於悖逆他,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,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。所以,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「以色列那些人都稱耶和華為主,當時他們把耶和華當成一家之主,以色列全地成為一個大的家族,都敬拜他們的主耶和華,耶和華的靈時時向人顯現,向人說話發聲,以雲柱、聲音來帶領他們生活。當時在以色列是靈直接帶領,向人說話、發聲,人看見的是雲彩,聽見的是打雷的聲音,就這樣帶領他們生活了幾千年,所以,只有以色列人一直敬拜耶和華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二)》
「在以色列作工說話帶領以色列所有的眾百姓在以色列全地生活,以至於讓人看見耶和華不僅能夠吹給人氣息讓人有他的生命,從塵土中得復甦成為受造的人類,而且他能夠焚燒人類、咒詛人類,用他的刑杖管理著人類,而且他又能帶領人在地上生活,按照晝與夜的時間在人中間說話作工。他所作的工作只是為了讓受造之物都明白,人本是來自於耶和華從地上撿起的塵土之中,而且是耶和華所造。不僅這樣,他先在以色列作工更是為了讓以色列以外的(其實並不是以色列以外的,而是從以色列人當中分出來的外邦與外族,但其祖先仍是亞當與夏娃)各邦各族能從以色列得著耶和華的福音,以便全宇之下的受造之物都能敬畏耶和華,尊耶和華為大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「耶和華這名不能代表神的所有性情,他作律法時代的工作不能證明神只能是律法下的神,耶和華給人定律法、頒布誡命,讓人建造聖殿、建造祭壇,他所作的工作只代表律法時代。就他所作的那些工作並不能證明神就是讓人守律法的神,神就是聖殿裡的神,神就是祭壇前的神,話不能這麼說,律法下的工作只能代表一個時代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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