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26日 星期二

全能神教會 | 2 認識神三步作工之每步作工的目的和意義

2 認識神三步作工之每步作工的目的和意義

認識神三步作工之每步作工的目的和意義
(1)律法時代神作工的目的與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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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向以色列人作的工,在人類當中立下了神在地的發源地,也是他所存在的聖地,他以以色列人為他作工的範圍。起初他在以色列以外並沒有作,為了縮小工作範圍,他選擇了合適的人。以色列地是神造亞當、夏娃之地,耶和華取那地的塵土造的人,那地為耶和華在地作工的根據地,以色列民就是挪亞的後代,也是亞當的後代,是耶和華在地作工的奠基人。
當時,耶和華在以色列的作工的意義、目的、步驟就是為了在全地開展他的工作,以以色列為中心向外邦擴展,這是他在全宇作工作的原則——以點帶面,然後擴展,以至於達到全宇之下都接受他的福音。開始的以色列人就是挪亞的後代,這些人只有耶和華的氣息,也懂得吃穿住行,但並不知道耶和華是怎麼樣的一位神,也並不知道他對人的心意,更不知道人當怎樣敬畏造物的。是否有規條,是否有律例,是否有受造之物對造物主該作的工作,亞當的後代並不知道這些。他們只知道做丈夫的應該出力流汗養家糊口,做妻子的應該順服丈夫,為耶和華所造的人類傳宗接代。就是說,像這樣的只有耶和華氣息、有耶和華生命的人並不知道怎樣遵行神的法度,怎樣滿足造物的主,他們明白得太少。所以說,在他們的心中雖然沒有彎曲詭詐,也很少有嫉妒紛爭,但是他們對耶和華——造物的主並不認識也不了解。就這樣的人的祖先只知道吃耶和華的、享受耶和華的,卻不懂得敬畏耶和華,不懂得耶和華是他們當跪拜的,這怎麼能稱為受造之物呢?這樣,『耶和華是造物的主』,『他造人類是為了彰顯他、榮耀他、能夠代表他』這話不就落空了嗎?沒有敬畏耶和華心的人怎能成為耶和華榮耀的見證呢?怎能成為耶和華榮耀的彰顯呢?那麼耶和華所說的『我照著我的形像造了人類』這話不就成為撒但——那惡者所抓的把柄了嗎?這話不就成了耶和華造人類羞辱的記號了嗎?為了完成這步工作,耶和華造了人類之後,從亞當到挪亞,他並沒有指示帶領他們,而是從洪水滅世以後正式帶領以色列人——挪亞的後代,也就是亞當的後代。在以色列作工說話帶領以色列所有的眾百姓在以色列全地生活,以至於讓人看見耶和華不僅能夠吹給人氣息讓人有他的生命,從塵土中得復甦成為受造的人類,而且他能夠焚燒人類、咒詛人類,用他的刑杖管理著人類,而且他又能帶領人在地上生活,按照晝與夜的時間在人中間說話作工。他所作的工作只是為了讓受造之物都明白,人本是來自於耶和華從地上撿起的塵土之中,而且是耶和華所造。不僅這樣,他先在以色列作工更是為了讓以色列以外的(其實並不是以色列以外的,而是從以色列人當中分出來的外邦與外族,但其祖先仍是亞當與夏娃)各邦各族能從以色列得著耶和華的福音,以便全宇之下的受造之物都能敬畏耶和華,尊耶和華為大。假如耶和華起始不在以色列作工,只是造了人類之後讓人類在地上無憂無慮地生活,這樣,就按人的肉體本性來說(本性即指人永遠不知道人所看不著的東西,也就是不知道是耶和華造的人類,更不知道耶和華為什麼造人類)永遠不知道是耶和華造的人類,也永遠不知道耶和華是萬物的主。若耶和華把人類造完之後放在地上有可享受之物以後,耶和華便甩袖而去,卻不在人中間帶領人一段時間,那整個人類就歸於烏有,甚至創造的天地萬物、創造的整個人類都將歸於烏有,而且成了撒但踐踏之地。這樣,耶和華所盼望的『在地上就是他所造之物中間,能有他的立足之地,也就是聖地』這個願望就破滅了。所以說,他造了人類之後,能在人類中間帶領人生活,在人類中間向人說話,都是為了實現他的願望,也是為了成就他的計劃。他在以色列作工僅是為了成就他未創造萬物以先所立的計劃,因此,他先在以色列民中間作工與他創造萬物並不相矛盾,都是為了他的經營,為了他的工作,為了他的榮耀,也為了他創造人類能有更深的意義。他在挪亞以後帶領地上的人類生活了兩千年,使人都明白了人該怎樣敬畏耶和華萬物的主,也明白了人當怎樣生活,人當怎樣活著,更明白了當怎樣為耶和華作見證、順服他、敬畏他,以至於像大衛與他的眾祭司一樣來鼓樂讚美耶和華。

當耶和華沒作兩千年工作以先,人什麼都不知道,幾乎都墮落下去,以至於達到洪水滅世以前,淫亂敗壞,心裡根本沒有耶和華,更不存有耶和華的道。他們從來不明白耶和華要作什麼工作,他們沒有理智,更沒見識,只是像一個喘著氣的機器一樣,對人、對神、對萬物、對生命等等這些他們一律不知。在地上他們作了許多毒蛇引誘的工作,說了許多觸犯耶和華的話,但是因著他們的無知,耶和華並沒有刑罰他們,也沒有管教他們,只是在洪水滅世之後,就是挪亞六百零一歲以後,耶和華正式向挪亞顯現,帶領挪亞和他的家裡人,就是帶領這在洪水以後所存留下來的飛禽走獸與挪亞及其子孫後代,直到律法時代結束,共兩千五百年。他在以色列作工也就是正式作工一共兩千年,在以色列與以色列以外同時作工共是五百年,合起來一共是兩千五百年。在這期間,他告訴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當建聖殿、當穿祭司袍,而且是從凌晨光著腳走入聖殿,免得他們的鞋玷污耶和華的聖殿,以至於有火從殿頂上降在他們的身上將他們燒死。他們都盡上自己的本分順服耶和華的安排,在聖殿裡祈禱耶和華,得著耶和華的啟示,就是在耶和華說話之後,再帶領眾百姓,使眾百姓知道當敬畏耶和華——他們的神。耶和華還告訴他們,當建造聖殿、建造祭壇,在耶和華的時候,就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備有初生的牛犢、羔羊獻在祭壇上來事奉耶和華,以便來約束他們,讓他們對耶和華有敬畏的心,藉著他們守這律法來衡量他們對耶和華是否忠心。耶和華還為他們定了安息日,就是他創造萬物的第七日為安息日,定安息日以後的頭一日為首日,是他們讚美耶和華、為耶和華獻祭、為耶和華鼓樂彈琴的日子,當這一日,耶和華把祭司們都召集來,把祭壇上的祭物分給眾百姓吃,讓他們享受耶和華祭壇上的祭物,而且耶和華說他們是有福的,是與他有份的,是他的選民(這也就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),所以到至今,以色列的眾百姓還說耶和華只是他們的神,並不是外邦人的神。
在律法時代,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,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,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,與埃及人並無關係,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,以誡命來要求他們,是否守安息日,是否孝敬父母,是否拜偶像等等,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。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,或者被石頭砸死,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,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。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,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。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,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。耶和華定誡命、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,順服他的話,不至於悖逆他,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,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。所以,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。雖然耶和華說了許多話,作了許多工作,但是他只是從正面來帶領人,帶領這些無知的人學會做人、學會生活、明白耶和華的道,他所作的工作多數都是讓人能夠守住他的道,遵行他的律法,是在經過敗壞很淺的人身上作工,談不到什麼變化性情,也談不到什麼生命長進,只是藉著守律法來將人約束、將人控制。對當時以色列人來說,耶和華只是在聖殿裡面的神,也是在天上的神,是雲柱,也是火柱。耶和華讓他們所做的僅僅是今天之人所認為的律法、誡命,甚至可以說是規條,因為耶和華所作的並不是為了變化他們,而是將更多的、人該裝備的東西賜給人,親口告訴給人,因為人被造以後,對人該具備的人根本沒有。這樣,耶和華就把人在地上生活所該有的賜給了他們,使經過耶和華所帶領的人類超過了人類的祖先——夏娃與亞當,因為耶和華賜給他們的超過了起初賜給夏娃與亞當的。不管怎麼樣,耶和華在以色列作的工作只能成為人的帶領,讓人承認造物的主,但並不是征服,也不是變化,僅僅是帶領,這就是律法時代的全部工作,是耶和華在以色列全地所作的工作背景、內幕、實質,也是六千年的起始工作——將人都控制在耶和華的手中,這樣,就產生了六千年經營計劃的更多的工作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律法時代的工作》
「起初,在舊約律法時代帶領人,就像帶領小孩生活似的,起初的人類是從耶和華初生的人類,也就是以色列人,他們對如何敬畏神、如何在地上生活這些都不明白。也就是說,耶和華造了人類,就是造了亞當、夏娃,但並沒有給他們造能明白如何敬畏耶和華、如何在地上遵行耶和華的法度的器官。若沒有耶和華直接的帶領,無人能直接知道,因人起初就沒有這個器官。人就知道耶和華是神,但究竟如何敬畏他,人當怎樣行才叫敬畏耶和華,當存什麼樣心才是敬畏耶和華,當為耶和華獻什麼才叫敬畏耶和華,對這些人都一概不知。人就知道享受耶和華造的萬物中的可享受之物,人究竟在地上有怎樣的生活才稱得上是受造之物,對這些人也都一概不知。就這樣的人類,若沒有人指引,沒有人親自帶領他們,就永遠沒有人類正規的生活,只能叫撒但偷著擄去。耶和華造了人類,就是人類的祖先夏娃、亞當,但他並沒有賜給他們更多的聰明、智慧,他們雖然已經生活在地上,但他們幾乎什麼也不懂。這樣,耶和華造人類的工作才剛剛完成一半,並沒有全部完成,他只將泥捏成人的樣式,而且也有了他的氣息,但並沒有賜給人足夠的敬畏他的心志。起初,人並沒有敬畏他的心,也沒有懼怕他的心,只知道聽他的話,並不知道人在地上生活的常識與人生活的正常規律。所以說,耶和華雖然造了男、造了女,完成了七天的工程,但他並沒有將人完全造成,因人只有外殼,卻並沒有做人的實際,人就知道是耶和華造了人類,但人並不知道當如何遵守他的話,遵守他的什麼法度。所以,在有了人類之後,耶和華的工作並沒有完成,他還必須得將人類徹底帶領到他的面前,使人都會在地上群居,都會敬畏他,讓人類在地上,也就是在他帶領之後能進入正常的人類生活的正軌中。這樣,以耶和華這個名為主的工作才全部結束,就是耶和華的創世工作才全部告終。所以,他既造了人類,他就得帶領人類在地上生活幾千年,讓人都會遵守他的律例、他的法度,讓人類在地上都有了正常的人類的一切活動,此時,耶和華的工作才全部結束。他在造了人類之後就開始著手這個工作,直到雅各時期,才將雅各的十二個兒子組成為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。從此,以色列的所有人成了他在地上正式帶領的人類,『以色列』成了他在地上作工的特定的地點。將這些人、將以色列全地作為他在地上正式作工的頭一批人與工作的發源地,以此來開展他更大的工作,以便達到凡是地上從他生的人都能知道如何敬畏他,如何在地上生活。所以,以色列人所行的成了外邦各族之人的典範,在以色列人中所說的成了外邦各族之人當聽的。因為他們是首先接受耶和華的律法、誡命的,他們也是首先知道如何敬畏耶和華之道的,他們就是知道耶和華之道的人類的祖先,是耶和華選中的人類的代表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三)》
「律法時代的這些條例或原則你們都看到了吧?這些條例範圍廣不廣泛?首先講到十誡;然後是怎麼建造祭壇等等條例;接下來是守安息與守三個節期的說法;然後是獻祭的條例。你們看看獻祭都有多少種?有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贖罪祭等等;之後是祭司獻祭的條例,包括祭司獻燔祭,祭司獻素祭等等各種的獻祭;第八條是祭司食祭物的條例;後邊就是人生活當中該遵守的條例了。這裡有關人生活的諸多方面都有規定,如:人可吃與不可吃的條例,婦女產後潔淨的條例,痲瘋患者痊癒之條例,在這些條例中連病痛這類事神都說到了,甚至還有宰牛羊的規矩等等。牛羊是神造的,神讓你怎麼宰你就應該怎麼宰,神的話肯定有道理,按神的規定去行肯定沒錯,肯定對人有益處!還有些當守的節期、規矩,如:安息日、逾越節等等神都給出了說法。我們來看最後一條:其他條例:燃燈,禧年,贖地,許願,十輸其一等等,這些條例中的方方面面涉及的範圍廣不廣泛?首先是涉及到人獻祭的問題,然後還有偷盜、賠償、守安息日……生活當中的細節都涉及到了。就是說,當神開始他的經營計劃正式作工作的時候,他為人制定了好多的條例讓人來守。這些條例就是為了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人類生活,這個正常的人類生活離不開神,離不開神的帶領。神先告訴人如何造神的祭壇,如何設立他的祭壇,然後告訴人怎麼獻祭,又規定人如何生活,在生活當中注意哪些、守住哪些,哪些事該做,哪些事不該做,神為人規定得面面俱到,用這些規條、這些條例、這些原則來規範人的行為,帶領人的生活,帶領人走入神的律法之中,帶領人來到神的祭壇前,帶領人有秩序、有規律、有節制地生活在神為人造的萬物其間。神先用這些簡單的條例與原則給人制定一些範圍,好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敬拜神的生活,有正常的人類生活,這就是神開始他六千年經營計劃的一些具體內容。這些條例、規定囊括內容很廣泛,是神在律法時代帶領人類的具體項目,它是在律法時代以先的人所必須接受、必須遵守的,是神在律法時代所作工作的記錄,也是神帶領全人類、引領全人類的實證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
「最起初的人類一無所知,神只有從最淺顯的、最基本的人類生存的原則、生活必須要有的這些條例開始來教導人,把這些東西一點一點地作在人心裡,通過這些話語的規定、通過這些條例讓人對神有逐步的了解,對神的帶領有逐步的領會、理解,對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基本的概念,達到這些果效之後,神才能一點一點地作以後要作的工作,所以說,律法時代的這些條例與神作的工作是神拯救人類工作的基礎的基礎,是神經營計劃的起步工作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
「耶和華作的工作是以定律法來直接帶領人、牧養人,讓人能在地上正常地生活,能在地上正常地敬拜耶和華。在律法時代的神是人摸不著也看不著的神,因他只是帶領最初經撒但敗壞的人,是教導、牧養這些人,所以他說話的內容只是律例、典章與做人的常識,根本不是供應人生命的真理。他帶領的以色列民不是經撒但敗壞至深的人,他作的律法工作只是拯救工作的最初步,是最初的拯救工作,幾乎不涉及人的生命性情變化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道成肉身的神的職分與人的本分的區別》
「在律法時代,以耶和華這個名作了帶領人類的工作,在地上開展了第一步工作。作這步工作就是建造聖殿、建造祭壇,以律法來帶領以色列民,作工在以色列民中間。帶領以色列民,也就是在地上開展他工作的根據地,以此根據地來擴展以色列以外的工作,就是從以色列開始往外擴展,以後的人逐漸都知道耶和華是神,是耶和華造了天地萬物,是耶和華造了所有的受造之物,藉著以色列民往外擴展工作。以色列之地是耶和華在地上作工的第一個聖地,神在地上作工,最初是在以色列全地,這是律法時代作的工作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三)》
未完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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